您的位置 首页 财源

安永华明会计师遭警示 受累宁武新材料IPO信批违规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1号),决定书显示,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哲辉、赵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哲辉、赵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前,中国证监会网站也曾公告过关于对句容宁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武新材料”)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原因是,中国证监会发现宁武新材料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如实披露排污许可证到期后仍持续生产经营的环保违规事项和通过关联方“转贷”行为,收入确认政策、第三方回款及专利技术和商标取得情况的信息披露与事实不符。

而安永华明正是宁武新材料IPO的执业会计事务所,此次收到警示函的原因也与宁武新材料IPO有关。

IPO信批违规在先 

宁武新材料IPO申报稿报送时间是2017年12月,拟在上交所上市,发行不超过4300万股,募集资金3.23亿元,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2018年6月15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该公司的首发申请反馈意见。

宁武新材料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公司是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主要从事各类聚氨酯用聚醚多元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其产品主要用于建筑、家电、汽车和家具等各个领域。而据证监会查实,宁武新材料在IPO过程中存在信披与事实不符的问题。

一是专利技术和商标取得情况信披不实。专利技术方面,据宁武新材料招股书披露,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宁武新材已取得的专利技术共计9项,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18项。

后被查实,宁武新材料所说的9项已取得的专利技术,每项专利技术的法律状态都显示为:在2017年8月11日到8月25日间的某一天为“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的生效日。而正在申请的18项发明专利,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经有四项因“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而放弃了专利申请。到2019年6月,18项正在申请的专利技术就会有7项因专利申请存在《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缺陷而被拒绝授予专利权。

商标注册方面,宁武新材料也没有在招股书中如实披露商标“宁珏”曾在2016年申请过“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

二是无排污许可证并违规经营。根据环保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宁武新材料从事的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需要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而且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等一系列程序均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

宁武新材料于2017年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如果继续经营需要提前1个月申请延期。而在宁武新材料2017年12月的招股书中并未提及排污许可证即将到期和是否申请延期的相关信息。

除此之外,宁武新材料还存在通过关联方“转贷”行为,收入确认政策、第三方回款的信息披露与事实不符。

2019年1月,宁武新材料终止审查。2019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句容宁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执业会计师未尽责

2月17日,证监会网站发布《关于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汤哲辉、赵振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对安永华明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哲辉、赵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安永华明是宁武新材料的执业会计事务所,在宁武新材料IPO项目的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核项目中,存在审计证据不充分、部分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审计证据不充分是指,安永华明对宁武新材料在申报期收入是否存在截止性错误获得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对宁武新材料申报期末在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设置、收入方面内部控制有效的审核证据不充分。

部分程序执行不到位包括:安永华明未对宁武新材料部分银行账户进行函证,且未说明理由;以及宁武新材料在申报期存在付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的情形,但审计底稿中未见安永华明核实、分析第三方代付的合理性、法律风险及对财务报表影响的相关内容,存在审计程序不到位的情形。

公司信息披露与执业会计事务所同时出现问题,宁武新材料此次上市已然渺茫。除了信披和信任问题之外,宁武新材料的业绩状况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2014年-2017年上半年,宁武新材料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77亿元、14.33亿元、14.90亿元和8.42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983.42万元、4615.73万元、8364.95万元和3354.22万元。

与此同时,宁武新材料的原材料成本占比过高。2014年-2017年上半年,宁武新材产品的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5.88%、94.68%、94.12%及94.28%。原材料的大幅度占比意味着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影响企业的成本控制和库存控制难度。

宁武新材料此次IPO计划募集资金3.23亿元,投资于年产30万吨聚醚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此次宁武新材料中途退出,放弃IPO,上述募投项目是否会如期建设,另外资金来源、以及后期会否再次IPO都是疑问。但可以预见的是,其以后若想再次谋求上市,显然多了一项 “提高招股书可信度”的工作。毕竟,成为上市公司之后,信披是重要一环,信披的真实性更是对投资者负责任的直接体现。

撰文|姚蓝

编辑|陈雨 

(文章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作者: 网站小编

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说!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