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批复消息显示,同意筹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至此批复,意味着辽宁农信系统改革终于靴子落地。
批复指出,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辽宁监管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辽宁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其实早在去年末就有媒体报道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的消息。当时,《辽宁日报》称,沈阳农商银行将与省内30家农信联社组建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辽宁农商银行")。
据了解,沈阳农商银行原股东股份、30家农信联社原社员股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等原则处置。沈阳农商银行及30家农信联社所有债权和债务由组建后的辽宁省农商银行承接。金融监管部门同意成立并授权辽宁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专职专责推进组建的具体工作。
当前,省联社改革方向主要有四种,分别是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组建省农商联合银行。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正是辽宁省内金融系统的一次抱团取暖最好的体现。未来,吸收合并组建省级农商行势必成为一种趋势。作为先行者,这也足以看出辽宁省金融机构改革的决心和努力,为化解金融风险、打造现代化银行提供了辽宁方案。
对于被吸收的农商行来说 这也是自身发展的一大机遇。就以沈阳农商银行为例,沈阳农商银行于2011年12月由东陵、于洪、沈北、城区4家农村信用联社改制成立,是辽宁省首家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25亿股。截至2021年12月末,该行资产总额达6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