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漳州市东山县村民曾姓俩兄弟向媒体反映,云霄县陈岱镇岱山村600多亩公开招标可围养滩涂未尽发包方职责,未补申请办理该海域所有权证,云霄县人民政府在落实八尺门海堤贯通工程海域第四期养殖设施清退工作过程中,未告知原告清退海域底插物(成品蛤及半成品蛤)及生产用具,未进行任何补偿,即提前实施八尺门海堤贯通行为,导致曾先生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银行贷款200多万无力偿还,上百工人工资无法支付。多次要求村、镇及县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但都互相推诿,推卸责任,不予解决。
图为曾姓兄弟两中标文件
养殖户:地方政府之过导致损失几百万
东山县杏陈镇磁窑村村民曾姓俩兄弟,从事水产品贝类养殖多年。2019年4月15日(农历),云霄县陈岱镇岱山村,对该村用海辖域2块约600多亩可围养滩涂进行公开招标,承包合同期限3年,滩涂地承包合同于2022年4月15日(农历)到期。每年投放滩涂苗种大约300多万元,带动本地农民工就业人数上百人,每年支出工人工资近100万元。
2021年,根据漳州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要求,八尺门海堤计划进行贯通。八尺门贯通工程于2021年11月16日开通(媒体报道为证),但云霄县人民政府(云政综【2021】269号)于2021年12月3日才出清退公告,在承包期未满,无协调、没有通知养殖户的情况下,八尺门堤坝已经开通了,开通后的海域水流加急,导致滩涂围养设施(网、竹杆)损坏,养殖蚶苗等被冲走,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据曾先生称:2021年11月16号八尺门贯通,2021年12月3号云霄县政府才出八尺门贯通及相关清退公告(在本人提出要上诉的情况下才出的公告),2022年3月27号云霄县海洋渔业局和陈岱镇政府通知书要求养殖户一个星期内必须对围养设施(网、竹竿)全部拆除,否则云霄县海洋渔业局和陈岱镇政府将强行拆除(3月30日叫养殖户去拿的通知书),因3月27号至4月2号都是周边各县疫情封城期间,无法聚集工人对苗种进行搬迁。然而4月2号过后云霄县海洋渔业局和陈岱镇政府无视群众利益百姓民生,强行将曾先生围养设施全部拆除,致使底播贝类遭到鱼虾蟹大量吞食,直接导致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因八尺门贯通造成的损失,现在银行贷款200多万无力偿还,上百个工人工资无法支付。
无奈之下曾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向媒体反映:八尺门贯通属地云霄县有关部门没有以民生为重,没有切实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没有及时公告,没有通知养殖户进行搬迁等各项工作,在承包期限未到期的情况下进行强拆。现在周边的其他养殖户都有得到相应补偿,至今我们还没得到云霄县承包属地的任何清退及损失的补偿款项,多次找村、镇及县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但都互相推诿,推卸责任,不予解决。
属于曾千文承包的海域
属于曾镇文承包的海域
法院:判令养殖户胜诉但驳回返还承包款请求
曾先生向云霄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被告云霄县陈岱镇岱山村民委员会与原告曾先生于2019年2月20日订立的《澳仔底海滩地养殖承包合同》无效;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已付承包款人民币315000元、押金人民币5000.00元,合计人民币320000元以及该款自2021年3月2日起至本金付还之日止的利息,年利率按3.85%,息随本清偿。
于此同时,曾先生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云霄县人民政府、东山县人民政府、云霄县陈岱镇人民政府三被告,在实施东山县八尺门海堤贯通工程海域第四期养殖设施清退工作过程中,违背公告规定,提前开堤放水,导致原告承包经营的滩涂底播物及水上用具全部被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022年7月29日,云霄县人民法院判令:曾先生于2019年2月20日订立的《澳仔底海滩地养殖承包合同》无效;云霄县陈岱镇岱山村民委员会返还曾先生保证金5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曾先生行政诉讼请求后,目前本案已经开庭审理但还未宣判。
图为云霄县人民法院判决书
律师:行政机关侵权行为当赔偿损失
曾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被告云霄县人民政府与被告云霄县陈岱镇人民政府未向社会公布有关八尺门海堤贯通工程第四期养殖设施底播养殖设施清退补助实施细则。
曾先生向被告云霄县人民政府及被告云霄县陈岱镇人民政府申请补偿,但政府有关部门均未作出答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云霄县陈岱镇人民政府和东山县人民政府在实施东山县八尺门海堤贯通工程海域第四期养殖设施清退工作过程中,在未依法依规向原告计付补助金,让原告收回成品蛤的情形下,违背公告规定,提前一个半月放水,导致原告可以收取的经济利益毁于一旦,对此,上述三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云霄县陈岱镇岱山村民委员会既无积极向上申报、反映原告诉求,又无告知原告海域(滩涂)清退拆除的准确时间,以致原告来不及安排采收滩涂底播物及转移水上用具,投入的蛤苗及生产用具于2021年11月16日被政府提前放水冲毁,导致血本无归,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云霄县陈岱镇岱山村民委员会在未取得讼争海域使用权办证手续的情况下,将该海域无证发包给原告,事后又未补办海域使用证,导致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对此,村委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2年8月底,本社特致函致电中共云霄县委,县委办负责人称采访提纲已收到,相关问题待了解核实后给予答复。随后云霄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数次致电本社表示县委主要领导对此事很重视,要求属地镇政府安排人员和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听听当事人的具体诉求,县委县政府就此事也几次开会研究解决方案,因该事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政府部门不便过多介入,直到发稿之时云霄县委县政府称该事件涉及养殖户较多,具体的解决方案还在研究中。
本社致函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有关情况,龙岩法院政治部相关人员称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对于此事件本社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