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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隆化“一地二卖”乱象曝光,千万土地款追讨七年未果

一纸判决书在隆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面前,失效了整整七年。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立君日前向我社实名举报,隆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涉嫌渎职,致使该公司在支付数千万土地款后,不仅未能获得土地开

一纸判决书在隆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面前,失效了整整七年。


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立君日前向我社实名举报,隆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涉嫌渎职,致使该公司在支付数千万土地款后,不仅未能获得土地开发权,还陷入长达七年的追款困境。


这起看似普通的土地纠纷,暴露出部分基层行政机关漠视司法判决、营商环境亟待改善的深层次问题。


这场纠纷始于2013年6月,当时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江源酒业签订《联营合作项目开发合作书》。合同约定,东泰公司以4000万元的总价,受让隆化县南街村2.73万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韩立君透露,2013年东泰公司已经给付了3380万元。然而,就在东泰公司准备开发该地块时,情况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2014年8月,隆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明知土地已转让的情况下,仍下发隆政(2014)77号批复,将该地块违规收回并纳入政府储备。


面对土地被收回的困境,东泰公司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16年,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冀08民初193号判决。法院明确要求储备中心在土地重新处置后10日内,将3704.96万元赔偿款直接支付给东泰公司。2018年,该地块完成重新处置并取得规划设计条件,支付赔偿款的条件已经成就。

河北隆化“一地二卖”乱象曝光,千万土地款追讨七年未果

 

 

河北隆化“一地二卖”乱象曝光,千万土地款追讨七年未果

 

 

河北隆化“一地二卖”乱象曝光,千万土地款追讨七年未果

 

 

但时至今日,储备中心仍未履行判决义务。


据东泰公司计算,截至2025年6月,仅迟延履行利息已高达1550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该解释明确,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意味着,隆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作为单位,完全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主体。


本社向隆化县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相关部门回复称,根据国家规定,工业用地转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途,必须由政府收回后重新公开出让。双方(东泰公司与江源酒业)私下的土地转让行为无法办理手续。因款项已付给江源酒业,东泰公司无资金参与后续政府土地拍卖。随后两公司进入司法诉讼,土地处置被搁置。2016年省高院裁定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作协议。2018年,东泰公司要求政府处置土地,但江源酒业以“设备未获补偿”为由,拒绝搬迁,导致政府无法推进。2023年12月,法院将江源酒业的机械设备裁定给隆化县天诚公司用以抵债。2024年3月,县政府征收了这些设备并支付了补偿款。通过以上操作,该地块的土地、地上物及设备权利实现统一。政府随即启动出让程序。2024年4月25日,该地块由承德鑫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功摘牌取得。因2024年该土地补偿款未列入县财政预算,导致无法履行对东泰公司的赔偿。县政府已准备支付东泰公司的土地补偿款,并将其列入了2025年财政预算。该笔补偿款因东泰公司涉及其他司法案件,被多家法院冻结查封,导致无法直接支付。县政府正组织法院、财政、资规局等部门商讨资金分配方案,待方案获得所有相关法院认可后,即可按方案支付。


然而,这一说法与东泰公司的处境形成鲜明对比。韩立君表示,“7年时间,我们多次申请强制执行,但赔偿款始终遥遥无期”。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已陷入经营危机,损失难以估量。


法律界人士指出,政府部门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并不多见,此次事件暴露出部分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后果是明确的。


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具有特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法律专家指出,政府部门本应是法治建设的引领者,而非破坏者。隆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七年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仅损害了司法权威,更让企业对当地营商环境失去信心。


截至发稿,东泰公司已提出三项诉求:要求立即支付赔偿款及利息、追究储备中心相关人员渎职责任、呼吁媒体介入监督。


这场持续七年的土地纠纷最终将如何收场,不仅关乎一家企业的生死,更将检验一个地方的法治成色。对于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拿不到地,收不回购地款的情况,本社将持续关注。


作者: 网站小编

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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