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多次接到山东省微山县鲁桥镇群众反映,反映称,微山县“鱼池退养”补偿款自2020年至今从未发放过,并且,多次向鲁桥镇政府反映,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对此,记者前往微山县鲁桥镇调查了解。
据了解,济宁市政府2019年12月25日印发《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池塘退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实施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池塘退养,切实维护好渔民群众利益。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池塘退养工作,切实做好退养渔民群众的生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防止出现返贫及社会稳定问题。
记者在微山县鲁桥镇裕民村、李唐桥村等多个村庄走访获悉,自2019年至2020年就完成了“鱼池退养”,并通过了验收,但补偿款迄今为止从未发放过。
除此之外,多名村民表示,近年来,向鲁桥镇政府反映多次,至今未果。
对此,鲁桥镇政府陈浩副书记答复记者,“该笔补偿款项属于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管辖的事情。自己也将会进行查询了解发放情况,并向记者反馈查询结果”。
但截至发稿,时间已过去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中,记者多次向其问询该补偿款的发放问题,陈浩副书记迟迟未给予答复。
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综合科段姓工作人员称,关于“鱼池退养”补偿款项已拨付到乡镇财政所,此外,该工作人员还称,鲁桥镇政府陈浩副书记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说法。
记者向微山县鲁桥镇政府、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提出查阅关于发放“鱼池退养”补偿款的相关文件,上述两单位均拒绝提供。
就该补偿款的相关问题记者向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邵长岭主任提出采访,截至发稿,未获相关回复意见。
据微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显示,微山县在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共有退养池塘约18万亩,主要分布在南阳镇、鲁桥镇等9个乡镇。2019年和2020年,采取逐年兑现退养池塘生态补偿并对池塘地面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的方式开展退养工作,并于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退养任务。鲁桥镇缓冲区池塘,已于2020年退养并通过验收。2021年9月份,鲁桥镇2020年度缓冲区池塘退养补偿资金已拨付到财政所,退养池塘按照1000元/亩补贴。
此外,记者通过微山县政府网站检索获悉,鲁桥镇政府发布的《2020年度鲁桥镇决算》指出,该乡镇积极推行南四湖缓冲区核心区鱼池退养政策,2020年累计发放鱼池退养补偿资金2617万元。
根据鲁桥镇政府公布,2020年累计发放鱼池退养补偿资金2617万元。但记者在该乡镇走访多个村庄,并未有村民表示收到过该补偿款。鲁桥镇政府陈浩副书记对于该补偿款去向情况更是三缄其口。
就鱼池退养补偿款发放问题,记者向微山县郭鑫县长提出采访,截至发稿,未获相关回复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走访中,多名村民告诉记者,2016微山县汇能光伏公司取得微山县林业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的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投资约8.2亿元在南四湖省级自然保保护区内建设光伏电站,并于2017年6月并网,但该项目因违反相关法律,发电一个月后被强制拆除,最终,微山县政府对汇能光伏公司赔偿约7.5亿元。对于该项目从招商引资到批复相关手续再到后期拆除太阳能板,存在着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