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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与腾讯之争升级,反垄断才是“真的好”

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同日,腾讯官方回应称,暂未收到关于抖音起诉的相关材料。每日商业报道(www.bizvcw.com)梳理发现,虽然这次抖音对腾讯提出垄断的起诉引起了舆论的广泛

抖音与腾讯之争升级,反垄断才是“真的好”

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
同日,腾讯官方回应称,暂未收到关于抖音起诉的相关材料。
每日商业报道(www.bizvcw.com)梳理发现,虽然这次抖音对腾讯提出垄断的起诉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但其实在近三年内,这两大社交网络平台就一直在用户信息“垄断”方面多次交锋。
然而,互联网流量的争夺越来越白热化,这对相关公司的市值带来直接的影响。公开信息显示,字节跳动在垄断腾讯微信月活跃用户数达12亿,QQ月活跃用户达6亿,抖音月活跃用户也达6亿。腾讯最新市值达6.95万亿港元,字节跳动最新估值达1800亿美元,随着国家对互联网行业管理规范逐渐完善,行业头部公司的相互竞争与制衡,自然不断升级。
音状告腾讯
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
抖音认为,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同日,腾讯官方回应称,暂未收到关于抖音起诉的相关材料。
腾讯同时表示:“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还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继续提起诉讼。”
对于此次状告,腾讯表示,公司遵循公平竞争、开放合作的理念为用户和第三方产品提供服务。字节跳动公司的相关指控纯属失实,系恶意诬陷。另外,腾讯方面指出,字节跳动旗下多款产品,包括抖音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抖音对此也做出回应:“腾讯所言,不属实。互联网是有记忆的,这样的事实基础,不容腾讯公司抵赖,腾讯所谓的‘恶意构陷’没有任何依据。”
据抖音介绍,确实有部分专家和法院支持腾讯关于个人信息属于腾讯商业资源的主张,其本质是,他们认为,腾讯对用户个人信息数据的权利高过用户本人。对此,抖音认为,“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绝对的、可完全控制的权利,应该远远高于平台的权利,用户数据不应该成为腾讯公司的‘私产’”。
“垄断”之争有端倪
其实,两家之间的纷争早有端倪,每日商业报道(www.bizvcw.com)梳理了两家之间的恩怨情仇。
早在2018年3月,有用户反映,字节跳动旗下产品抖音、火山小视频链接分享到微信朋友圈“仅为自己可见”。随后,抖音分享到QQ空间也仅为自己可见,同年4月,西瓜、抖音、火山分享到微信、QQ链接已不能播放。
2019年初,微信屏蔽字节跳动旗下社交产品多闪链接,暂停抖音授权接口,且以“擅自获取用户信息”为由将争端诉诸法庭。最终,天津滨海法院下达禁令裁定书,支持腾讯主张的用户昵称、头像权益归属腾讯。
2020年2月,字节跳动旗下办公协作软件飞书发布公告称,遭遇微信全面封禁。飞书相关域名无故被封,在微信内无法正常打开,并且部分内容也无法直接进行微信分享。
1月28日,北京字节跳动CEO张楠在出席公开活动时表示,因为抖音被微信封禁,用户的表达互动需求在抖音内部开始发酵,促进了抖音的社交。
然而,过去三年,对于上述来自字节跳动方面的质疑,腾讯一直都保持缄默,未进行公开回应,直至2日面对抖音起诉一事才正式公开发声。
事实上,腾讯对字节系应用“封禁”后,抖音也对腾讯进行了“反封禁”。近日,不少抖音用户收到站内通知,要求所有用户在2月1日前必须删除站外引流信息,禁止从抖音公域引流到微信、QQ等站外私域流量,如果不按要求修改,抖音系统会直接在后台重置所有带有联系方式用户的个人资料。
对此,抖音方面回应表示,财经、医疗类创作者因行业特殊,其站外引流行为存在高危风险,常通过引流手段在微信、QQ等平台卖课、非法荐股、非法行医,可能对用户的财产、人身安全造成损害。
互联网反垄断趋于严格
可见,近年来的,双方一直矛盾不断,而此次,抖音采取了司法手段,起诉腾讯垄断,或与国内目前的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政策形势密切相关。
人民日报曾评论,线上经济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也呈现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关于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线上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风险和隐患。中央明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得到社会热烈反响和广泛支持。可见,反垄断已成为关系全局的紧迫议题。我国是公认的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较为领先的国家之一,更需要通过反垄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健全数字规则,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打下坚实基础。
2020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明确指出,红包补贴、品牌屏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等都可能成为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形式,且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案件不一定需要界定相关市场。
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强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虽然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执法尚无先例可循,但一组可供参考的数据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发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19)》,2019年共立案调查垄断案件103件,结案46件,罚没金额3.2亿元。其中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案有36件,占比最高,达35%。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近有15件,占比最低。

作者: 网站小编

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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