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 摄图网_500897380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作为A股市场一桩大案,一直备受市场关注。而在其财务造假尘埃落定后,依然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4月18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四名有关康美药业重整的内幕知情人因内幕交易各被罚款50万元。其中三名是广药集团员工,一名是工会主席之子。
三内幕交易人均签订了《保密协议》
根据广东证监局调查,2020年7月10日,为化解康美药业风险,有关部门会议讨论选择有中医药生产资质的企业托管康美药业,初步确定托管方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某源于当日将上述托管信息通知广药集团及下属公司相关人员,其中包括集团工会主席李锦云。
2020年7月13日,广药集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通报托管决定,李锦云、裴泽建、徐文流出席会议。会后,包括上述三人在内的与会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2020年7月20日,广药集团召开会议研究托管康美药业事项,相关中介机构参加。
2020年7月22日,广药集团相关人员到揭阳开展前期调研。当天晚上,康美药业董事长马某谷将托管可能涉及康美药业控制权变更的事项通知了康美药业公司相关人员,安排相关公告事宜。2020年7月23日,康美药业发布被托管导致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
广东证监局指出,康美药业被托管导致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3日。
根据广东证监局认定,李锦云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20年7月10日;裴泽建、徐文流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20年7月13日。
内幕交易仅一人赚钱还各被重罚五十万
上述三名知情人对康美药业进行内幕交易,则牵涉了四个人,即是广药集团工会主席李锦云的儿子。
2020年7月10日晚至7月12日,李锦云和家人交流广药集团托管康美药业时,与其共同居住的儿子杨皓凌听到了该信息。2020年7月12日,杨皓凌告知李锦云其准备买入康美药业股票,李锦云表示可以买入。随后,杨皓凌在2020年7月13日,合计买入成交“ST康美”股票238400股,成交金额579312元。2020年7月13日,广药集团通知不允许买卖“ST康美”股票后,李锦云询问杨皓凌是否买入“ST康美”股票,并要求其卖出。
2020年7月14日“杨皓凌”证券账户卖出所持有的全部“ST康美”股票,成交金额56024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交易亏损19830.65元。
另外,徐文流和裴泽建买入时间均为2020年7月13日。其中徐文流炒了个短线赚了点小钱、而裴泽建做了个中长线还小亏一笔。
“徐文流”证券账户合计买入成交“ST康美”股票50万股,成交金额119.69万元;广东证监局指出,交易资金来源于“徐文流”证券账户沉淀资金和刘某佳、刘某华的借款。
2020年7月15日徐文流卖出所持有的全部“ST康美”股票,卖出成交金额122.5万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上述交易盈利26394.27元。
2020年7月13日“裴泽建”证券账户买入成交“ST康美”股票14.33万股,成交金额34.49万元。内幕信息敏感期后,“裴泽建”证券账户陆续买入“ST康美”股票62500股,买入成交金额224265元,交易资金来源于“裴泽建”证券账户沉淀资金。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8月17日“裴泽建”证券账户陆续卖出“*ST康美”股票。扣除交易税费后,上述交易亏损12319.87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当事人均进行了申辩。如裴泽建在申辩时指出,其主观上没有进行内幕交易的故意,其在交易时康美药业的股价已经有长期投资价值,2020年7月13日得知托管事宜更加坚定了买入持有的信心,但不是买入的原始动机。但这些申辩均被驳回。
广东证监局指出,上述当事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康美”股票,构成内幕交易,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交易盈亏、承诺书签署、是否知悉法律等与案件认定无关。四名相关人员各被罚款50万元,徐文流盈利26394.27元也被没收。
借助广药集团重整 康美药业去年或扭亏为盈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是A股历史上著名的造假大案。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41.01亿元,累计多计利息收入5.1亿元。同期,康美药业还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8亿元。
基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事实,证监会于2020年5月14日公布了对康美药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2021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该案是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的首单案件,是迄今为止法院审理的原告人数最多、赔偿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广药集团上述三人涉及了内幕交易,但广药集团的介入确实挽救了岌岌可危的康美药业。
1月27日晚,康美药业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的净利润为56.25亿~84.38亿元,与上年同期亏损277.36亿元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对于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康美药业表示,由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实现相关重整收益净额约175亿元,导致公司业绩同比实现大额增长。但值得注意的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康美药业预计2021年度亏损57.6亿~86.4亿元。
4月19日,目前仍然名为“*ST康美”的康美药业收于每股2.80元,公司预约将于4月29日发布2021年年报和2022年一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