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歆 姜楠
4月8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配套落实中国证监会公告的具体要求,对受疫情影响确实难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做出细化安排,传递监管温度,明确市场预期,维护市场良好秩序。《通知》传递“应披尽披”原则,鼓励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克服困难,抓紧推进审计工作,尽可能按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少数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规定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作出适当安排,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具体来看,《通知》对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做出进一步安排,一是规定确因疫情影响客观上不能按照规定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可延期披露,原则上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二是明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衔接安排,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可免于披露相关公告。三是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相应顺延至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后的2个月内召开。四是明确对符合延期条件的公司,不适用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而实施的停复牌、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规定,沪深交易所对此情形不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本次落实年度报告披露延期工作,是沪深交易所做深做实上市公司大服务中的一环。2020年以来,抗击疫情任务严峻,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不少上市公司面临了一些困难。
在这一背景下,上交所认真思考、深入调研,想方设法助力上市公司抗击疫情、重焕活力,把“抓监管、做服务、提质量”作为工作的重心和主线。在服务方面,结合抗击疫情需要和公司实际需求,以一切有利于疫情防控和促进市场平稳运行为原则,为相关公司提供及时高效的支持。
深交所深入了解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的实际困难,多措并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针对特殊时期市场主体实际需求,提供有弹性、有温度的一线监管和市场服务,与市场各方携手抗疫、共克时艰,助力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设立信息披露专项服务通道、支持上市公司召开网上投资者说明会、定向减免上市收费等具体安排已悉数落地。
同时,深交所对深市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摸排。总体来看,深市公司复产复工情况良好,绝大多数公司积极开展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59家深市公司克服疫情困难,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但也有部分公司因主要生产经营地处于疫情严重地区等原因,无法在4月30日前完成年报审计和披露工作,深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深入广泛调研,认真评估影响,妥善做好信息披露、退市制度、投资者保护之间的有机结合。
上交所表示,将继续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监管与服务并举,下大力气深化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形式、锻造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支持沪市上市公司良性发展。为做好相关工作,上交所将努力打造“全方位、有实效”的大服务平台,在信息披露、业务办理、专业培训、并购重组、再融资和市场生态建设等方面,为上市公司提供有温度、有质量的服务。
深交所表示,将在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夯实“抗疫”监管服务举措,优化监管业务安排,改进市场服务方式,充分做好风险揭示,督促关键少数归位尽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就疫情涉及的信息披露及相关业务接受咨询等工作,坚决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