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童卫华表示,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共30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基金使用情景。当证券公司发生流动性风险,可能在短期内对市场稳定产生重大影响,且证券公司具有持续经营和还本付息能力的情景下,可申请基金支持。
二是明确证券公司的主体责任。出现重大流动性风险,在采取自救和其他市场化方法化解风险未能生效的情况下,方可申请。
三是强化使用约束。对使用基金的程序,成本,期限等进行严格规定,同时在使用基金期间,限制用于高管薪酬和股东分红等高资本项目。
四是强化监督追责。监管部门和投保基金公司对投保基金使用进行全程监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李显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