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歆
能量守恒。对于资本市场生态系统而言,法治供给正能量的增加,无疑将意味着违法违规负能量行为减少。
近日,证券法修订草案迎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审议,与此前的三次审议稿相比,草案四审稿从证券发行制度、证券民事诉讼赔偿、提高证券违法成本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笔者注意到,近阶段,资本市场法治供给明显提速增效。
首先,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增加法治供给、增强法治建设已成为资本市场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共识和协同行动。
笔者注意到,在近四个月时间内,监管部门已经至少七次就资本市场法治供给发声:12月24日,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易会满表示,证监会始终坚持依法治市、依法监管,积极推动增加资本市场法治供给;11月14日,最高法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其中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和场外配资的内容尤其引人关注;11月3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强调,要推动证券法修改,加强资本市场法治供给与投资者保护;9月10日晚间,证监会公布“深改12条”,其中第8条明确“进一步加大法治供给”等。
再加上证券法修订的渐行渐近,资本市场生态不断优化,市场法治化建设愈发完善。
其次,近年来资本市场相关的法治实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多维度惩治,威慑违规意图,从而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9月中旬,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对“资本玩家”鲜言违法行为的一审判决:被告人行为已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虽然目前仅仅是一审判决落锤,但笔者认为,案件本身已经给上市公司以及董监高传递了明确的监管信号——行政“顶格处罚”后力度有限的法治“威慑力空白”正在由刑法填补。
同时,证监会一直以来通过严格监管执法,打击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证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10件,同比增长38.39%;罚没款金额106.41亿元,同比增长42.28%;市场禁入50人,同比增长13.64%。11月15日,证监会依法对华信证券实施风险处置,并决定撤销华信证券的全部业务许可。
综合上述种种司法和监管亮剑,资本市场能够明确感受到资本市场法治供给的增强。
第三,资本市场对于惩治违规行为的法治供给不仅是过去时、现在时,还是将来时。
最令人欣慰的是,资本市场法治供给和制度建设一直“在路上”。本次证券法修订草案四审稿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发行人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2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换句话说,欺诈发行上市行为有可能被处以接近于全部非法募资额的罚款,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成本将几何级增加。同时,证监会也在推动刑法的修订,届时违法市场主体将面临被市场喊话“回家学《刑法》”的可能。
笔者认为,法治化可以说是本轮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中制度优化的最主要特点之一。从法治化建设——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案例示范并威慑意图违规者——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这条“提质生态链”逻辑清晰、目标明确,也将夯实资本市场深改“制度基石”。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