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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延长到2026年底 房企资金周转压力再度缓解

为了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再出政策。9月29日晚,中国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两项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一是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

为了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再出政策。

9月29日晚,中国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两项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一是将《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里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二是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24〕8号)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022年11月23日,央行与原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银发〔2022〕254号》提出,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这意味着2022年11月23日~2023年5月23日期间到期的开发贷款与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可以展期1年偿还。

如今,在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后,只要上述贷款尚未还本付息,在保证债券安全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将上述开发贷款与信托贷款进一步展期延长至2026年底,此举将更加有效缓解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状况与贷款本息偿还压力。

记者获悉,这背后,不排除是近期房地产项目销售压力较大导致开发商销售回款相对较慢,相关部门此举有助于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周转与债务偿还压力,为房地产企业稳健经营提供更强支撑。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6.06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8.0%;新建商品房销售额5.97万亿元,下降23.6%。同期,房地产投资、开竣工、房企到位资金等指标继续负增长,表明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相对较高,需要进一步的政策扶持以缓解他们的资金紧张状况。

与此同时,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所发布的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还有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金获取操作空间以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记者注意到,2024年1月24日发布的《银办发〔2024〕8号》提到,经营性物业贷款可用于承贷物业在经营期间的维护、改造、装修等与物业本身相关的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置换借款人为建设或购置该物业形成的贷款、股东借款等,不得用于购地、新建项目或其他限制性领域。经营性物业贷款在发放前应明确贷款用途。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还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该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

此前,有房地产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前些年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纷纷在某些城市中心地段与客流量较大的新城区/旅游景区投资建设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商业地产。如今很多项目都处于经营期,若能有效盘活这些资产令开发商获得新的贷款资金,无疑将降低他们的债务偿付违约风险。

随着9月29日晚新政策面世,商业银行可以在2026年底前(较原政策时效延长2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偿还贷款与债券本息等。此举有助于房地产开发商与商业银行拥有更长时间开展业务磋商,妥善完成商业地产项目尽调与资产价值评估等工作,从而为企业盘活存量经营性物业资产与拓宽融资渠道创造更宽裕的操作环境,解决当前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周转瓶颈。

记者多方了解到,9月29日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出台的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通知,一方面延长了房地产企业未偿还开发贷款与信托贷款的还款期限,给房地产企业明显减负,另一方面给房地产企业拥有更多时间与银行机构磋商“盘活存量经营性物业资产”,进一步拓宽经营性物业贷款融资渠道以偿还贷款与债券本息,都令房地产市场的债务风险与资金流动性压力得到有效解决,进而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明双 摄


作者: 网站小编

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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