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26日电 近日,中国银监会舟山监管分局发布了对农业银行舟山分行、李建平、乐健魂、沈建新、陈卫明、丁其为、刘燕军、郑方彪、洪焱、陈俊斌的行政处罚,郑方彪为主要负责人。该行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贷管理不审慎形成风险;关联企业风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其中,李建平对农业银行舟山分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关联企业风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管理责任,对贷审会记录缺失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乐健魂对农业银行舟山分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贷管理不审慎形成风险、关联企业风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
沈建新对农业银行舟山分行信贷管理不审慎形成风险负有直接责任。
陈卫明对农业银行舟山分行关联企业风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信贷管理不审慎形成风险、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负有直接责任。
丁其为对农业银行舟山分行关联企业风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信贷管理不审慎形成风险、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负有直接责任。
刘燕军对农业银行舟山分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负有直接责任。
郑方彪对农业银行舟山分行新增用信业务审批不审慎负有审批责任,对贷审会记录不规范、牵头协商授信客户出借资金负有领导责任。
洪焱对农业银行舟山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
陈俊斌对农业银行舟山分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农业银行舟山分行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李建平、乐健魂、陈卫明、丁其为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对沈建新、刘燕军、郑方彪、洪焱、陈俊斌以警告处分。
附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