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8月21日电 近日,新乡银监分局发布了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的行政处罚,叶岷为主要负责人。该行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贷款转存款,贷款贸易背景不真实;未按规定监督贷款使用情况,部分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贷款调查不尽职。
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第一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号)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2)号)第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授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8〕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中国银行新乡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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