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落地 医疗意外险被纳入健康保险类别
□记者 罗逸姝 向家莹 北京报道
11月12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已获得通过,将自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将医疗意外险加入到健康保险中,同时明确长期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并删除短期个人健康保险费率浮动的表述,以适应当前费率市场化的方向。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保障的需求,银保监会对健康保险定义分类、产品规范与监管、销售经营监管、健康管理合作,以及信息技术与健康保险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修订。
此次对《办法》的修订,将医疗意外保险新增至健康险的定义中。对此,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意外”指医疗行为没有发生理想的治疗效果并造成损害,这种损害是可以预见的,与不可预见损害的“意外保险”的定义不同。而加强医疗意外损害保障对于保护患者利益、减少医疗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在费率方面,《办法》明确长期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健康险专委会主任委员、平安健康险董事长兼CEO杨铮指出,由于缺乏费率调整政策的明确支持,此前保险公司在设计开发医疗保险时,只能开发一年期或期限非常有限(如六年内)的医疗保险产品,用停售老产品升级新产品的模式应对未来的医疗通胀和医疗技术进步导致的医疗费用高涨。
“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消费者对于健康险领域的诉求之一便是可续保,而保险公司则会面临环境变化、疾病发生率变化、技术升级等赔付风险。这一突破,给了保险公司在长期健康险领域进行更多探索的政策支持,预计未来,保证消费者续保权的长期健康险会越来越多。”
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健康保险更好地服务国家医改工作和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包括引导行业回归本源,完善重大疾病定义、修订重疾发生率表等健康保险相关制度,鼓励保险业参加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以及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健康保险市场秩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