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
2019年只剩下最后一个月了
今天起
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关系到我们的“医食住行”
快来看看都有哪些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
正式实施
住建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纸类、塑料、金属等11个小类。
高铁票价优化调整
最大折扣额度5.5折
今年11月,包括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成都局集团公司、兰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局集团公司、南宁局集团公司等,均发布消息称,自12月1日起,对所属高铁动车组列车执行票价优化调整。最大折扣幅度5.5折,总体上是有升有降。
《携号转网管理规定》
正式实施
工信部印发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
电信业务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不得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
不得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等。
办理手机号
需要人像比对
据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电信企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实体渠道全面实施人像比对技术措施,人像比对一致后方可办理入网手续。
此外,要求电信企业自2019年12月1日起通过自有营业厅向用户提供查询名下手机号码的服务,对用户提出存在异议的手机号码应立即组织核查和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疫苗管理法》
犯罪行为依法从重
近年来,多地发生“问题疫苗”案件,牵动广大家长的心。12月1日起施行的疫苗管理法,针对疫苗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作出制度设计。
疫苗管理法明确,疫苗犯罪行为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劣疫苗,违反生产、储存、运输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等情形的,设置了比一般药品更高的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实行罚款、行政拘留、从业禁止直至终身禁业等。
疫苗管理法还为疫苗管理的全链条、各环节、各主体设定了严格的责任。
《药品管理法》
未经批准进口境外药品不算“假药”
12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药品管理法就假药劣药的范围作出重新界定: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
但要注意的是,根据本法,从境外进口药品必须要经过批准,违反药品管理秩序的行为仍要处罚。此外,对于近年来新兴的网络销售处方药问题,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药品销售网络必须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能共享,确保处方的来源真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药品配送也必须符合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个最严”
民以食为天。12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强化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设“处罚到人”制度,充分体现食药领域“四个最严”的要求。
四个“最严”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给予处罚外,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或者“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三种情形之一的,还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有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北京道路停车
取消人工收费
12月1日起,北京市道路停车一律取消人工收费,实行电子收费。电子缴费可通过北京交通App或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式进行,驾驶员如遇“黑收费”等违规行为,可拨打96310城管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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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