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约1.1万平方米的大厦,竟然加建了近7000平方米,A股上市公司新城市(SZ300778)总部大厦的违建面积不小。去年上半年,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以下简称龙岗土地监察局)出具行政处罚文件,要求公司限期整改。对此,新城市曾申请行政复议、上诉至法院等,试图补办手续合法使用部分违建面积。不过,上市公司的诉求并未能得到相关方的支持。
而在7月20日晚间,新城市披露,其在今年5月便已申请撤回上诉申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自行政处罚文件下发至今已一年多,新城市累计拆除违建面积的比例约为38.42%。
认罚总部大厦违建处罚?
据新城市7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行政裁定书》。据该文件,新城市于5月6日向法院申请撤回相关案件的上诉及起诉。深圳中院审查后裁定:准许公司撤诉。
新城市撤诉,可能意味着公司对于总部大厦违建事项的处罚最终选择认罚。
2022年2月、2022年4月,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陆续向新城市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认定,公司未经批准在新城市大厦内部部分楼层加建建筑物,并要求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自行拆除违法加建的建筑物。
按照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所称,新城市未经批准在大厦二层、三层、四层、五层、七层、九层、十一层、十二层加建建筑物,违建面积共6895.94平方米。
对此,新城市曾称,超出面积部分主要是因为大厦单层楼高较高,原部分商户租赁后为增加使用面积,在其租赁区域进行了装修搭板建设。
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新城市曾陈述、申辩。而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复核后认为,公司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此后,新城市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龙岗区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希望大厦部分面积通过补办手续方式合法使用”。不过,龙岗区政府维持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
对于龙岗区政府的复议结果,新城市不服,并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撤销龙岗区政府和龙岗土地监察局的有关决定。此后,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盐田区法院)组成合议庭,于今年3月17日公开审理后认为,龙岗区政府和龙岗土地监察局的有关决定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驳回上市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于盐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新城市还是不服,随即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直到5月6日,公司申请撤回上诉。
还有超六成违建面积待拆
新城市大厦为新城市注册和办公所在地。大厦于2007年建成,不动产权证书中建筑面积为1.097万平方米。上市公司表示,大厦以公司自用为主,拆除部分不影响公司自用,剩余在租商户均未涉及加建部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新城市此前已在陆续拆除违建面积。
2022年8月12日,新城市曾在事项进展公告中透露,按规定现已拆除面积201.43平方米,拆除费用5.44万元。一个月后,公司披露拆除面积仍维持在201.43平方米,
近来,新城市对违建面积的拆除动作有所加快。据最新公告,公司已按规定,近期新增拆除面积约2447.94平方米,合计拆除面积约2649.37平方米,目前拆除费用60余万元。
据悉,新城市大厦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截至6月30日,净值为1871.47万元,经减值测试,大厦目前可变现金额远高于资产净值,故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大厦出租率、租金价格与龙岗同区域租赁市场水平一致,房屋整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新城市表示。
7月21日上午,记者曾就违建拆除的相关问题致电新城市,但电话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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