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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美新能拟创业板IPO:与两家大客户疑为贴牌代工关系,有募投项目未明确披露可行性和必要性

又一家锂电池模组生产商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美新能)拟上市深交所创业板。

又一家锂电池模组生产商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美新能)拟上市深交所创业板。

2019年~2021年,OPPO集团均是明美新能第一大客户。目前,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行业已进入发展瓶颈期,OPPO集团今年上半年的智能手机出货量也同比下降。动力储能类产品则成为明美新能业务发展的重要发力方向,明美新能也借此在2021年扭转了业绩颓势。

远景科技集团和塔菲尔集团是明美新能动力储能类锂电池模组两大客户,同时也是明美新能的两大供应商。而明美新能与上述两家客户之间的合作,也存在是否为贴牌代工关系的疑问。

此外,明美新能拟通过此次IPO募投项目继续加码消费电子类锂电池模组等产品的产能。不过,在产能利用率不足80%,以及细分领域进入发展下行期的情况下,智能手机封装锂电池产能大幅加码的必要性仍值得打上一个问号;而明美新能其中一个募投项目也甚至疑似未进行“建设可行性和必要性”的分析。

消费电子业务遇增长瓶颈,动力储能业务成发力方向

明美新能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电子设备、二轮电动车和动力储能领域。

从业绩表现来看,2019年~2021年各年度,明美新能营业收入分别为23.64亿元、21.02亿元和28.22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007.39万元、2071.75万元和5486.53万元。可见,明美新能的业绩波动较大。

之所以2020年业绩同比下降明显,明美新能解释称,一方面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另一方面受汇率波动影响,公司2020年汇兑损失较2019年增加3379.35万元。

记者注意到,分产品品类来看,2020年,明美新能的消费电子类、动力储能类锂电池模组销售收入就分别同比减少2.08亿元和1.28亿元,降幅14.45%和55.95%。

明美新能拟创业板IPO:与两家大客户疑为贴牌代工关系,有募投项目未明确披露可行性和必要性

明美新能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图片来源:明美新能招股书(申报稿)截图

消费电子类产品是明美新能最大的销售收入来源,但该项产品营收占比从2019年的62.51%逐年下降至2021年的51.10%,其2021年的营业收入也仍未回归至2019年的水平,毛利率则从2019年的8.07%逐年下降至2021年的5.81%。

一个大的背景是,在锂电池下游应用市场中,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领域已逐步趋于饱和状态,而动力储能领域则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

2022年上半年,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下降。根据分析机构Canalys的统计,OPPO在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全球出货量分别同比下降26.8%和22%。

2019年~2021年各年度,OPPO集团一直都是明美新能的第一大客户,对其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营收的比例分别达46.08%、40.90%和30.45%。因此,今年上半年OPPO出货量下降,可能会继续影响明美新能的业绩表现。

而在消费电子类产品业务进入瓶颈期的情况下,动力储能产品业务承担了明美新能业绩增长的重要使命。

事实上,尽管明美新能的动力储能类锂电池模组销售收入在2020年同比下滑,但其在2021年又成为明美新能营收增长的最大来源。2021年,明美新能的动力储能类锂电池模组销售收入较2020年大幅增长3.5倍,达到4.54亿元,其在公司整体营收中的占比也提升至17.09%。

明美新能2021年动力储能类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远景科技集团和塔菲尔集团两家大客户,两家公司同时也是明美新能的重要供应商。

明美新能与塔菲尔集团的合作始于2017年。2019年和2021年,塔菲尔集团均位列明美新能的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之列。而塔菲尔集团在2020年向明美新能的采购减少,正是导致明美新能2020年动力储能类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

与两家大客户是否为贴牌代工关系?

据招股书披露,明美新能向远景科技集团采购电芯,主要用于生产对远景科技集团销售的产品。明美新能对远景科技集团销售量的增长,采购量随之增长。同样地,明美新能向塔菲尔集团采购电芯,然后向塔菲尔集团出售动力储能类电池。

电芯是电池的核心构件,模组制造企业选择不同的电源管理系统方案将电芯进行封装集成组成电池模组。

据了解,远景科技集团是一家全球性的绿色科技企业,旗下包含动力电池业务。据招股书披露,远景科技集团与明美新能销售业务存在交易的主体为远景动力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和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塔菲尔集团与明美新能销售业务存在交易的主体为江苏塔菲尔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和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据《财经》报道,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塔菲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前者子公司)曾被宁德时代告上法庭,最终被判赔0.23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明美新能同上述两家客户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之间的差额较小。

2019年,明美新能对塔菲尔集团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分别为2.03亿元和2.24亿元;2021年,明美新能对塔菲尔集团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分别为1.20亿元和1.13亿元。

明美新能与远景科技集团的合作始于2020年,远景科技集团随后在2021年成为明美新能的第三大客户,并首次跻身前五大客户之列。2021年,明美新能对远景科技集团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分别为1.59亿元和1.86亿元。

那么,明美新能与远景科技集团等之间的合作是否为一种代工模式?对此,明美新能方面在回复记者的邮件采访时,并未予以正面回应。

记者注意到,根据明美新能对自身的主营业务介绍,公司主要根据客户的需求,研发、设计相关产品,通过外购电芯、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等原材料,生产符合客户要求的锂离子电池模组产品。此外,据明美新能官网对公司发展历程的介绍,明美新能早在2006年就曾成为医疗设备锂电池的ODM(贴牌代工)供应商。

值得一提的是,动力电池行业代工生产的案例并不少见。例如,2021年上市的博力威(SH688345,股价78.03元,总市值82亿元)储能电池业务主要是ODM模式,由公司自主开发设计后以客户品牌销售给用户,主要为Goal Zero等美国终端客户。野马电池(SH605378,股价26.81元,总市值35.75亿元)则是主营碱性电池的贴牌出口。如今的消费电子锂电池龙头欣旺达(SZ300207,股价33.05元,总市值568亿元)曾经也是以镍氢电池和锂电池模组的OEM和ODM起家。

明美新能与上述几家公司还有一点类似,即其也有很大一块业务是用于出口。2019年至2021年各年度,明美新能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达58.07%、62.91%和55.22%。

有募投项目的建设可行性和必要性未明确披露

此次IPO,明美新能拟募集资金4.50亿元,其中对两个募投项目“年产1700万个封装锂电池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和“年产220万个封装锂电池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的投资金额分别为1.58亿元和1.10亿元。

明美新能拟创业板IPO:与两家大客户疑为贴牌代工关系,有募投项目未明确披露可行性和必要性

此次IPO募集资金用途

图片来源:明美新能招股书(申报稿)截图

项目一设计产能为年产智能手机封装锂电池1500万个和年产工业手持设备(属于工业电子设备)封装锂电池200万个。

不过,根据招股书,2019年~2021年各年度,明美新能的消费电子类/工业电子设备及二轮电动车类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89.21%、75.56%和79.03%。

明美新能在招股书中表示,根据Strategy Analytics预测,2022年和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率将分别为1%和3%;市场调研机构TrendForce预测,OPPO集团2022全年出货量或将达到2.08亿台,同比2021年增长43.35%。

然而,如前文所述,今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普遍下降,明美新能第一大客户OPPO出货量也同比下降。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领域已进入较为明显的阶段性增长瓶颈。在这种情况下,明美新能大幅加码智能手机封装锂电池产能的意义,无疑值得打上一个问号。

项目二设计产能为年产扫地机器人封装锂电池200万个,年产滑板车封装锂电池20万个。

记者注意到,作为消费电子类电池模组之一,明美新能扫地机器人电池模组的毛利率从2019年的13.66%逐年下降至2021年的4.73%,降幅较大。

而对于项目二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明美新能并未在招股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中直接披露,仅表示详见项目一的建设可行性和必要性。然而,招股书中项目一的建设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内容并未涉及项目二。

那为何项目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要详见项目一的相关内容呢?明美新能方面在回复记者的邮件中仍仅表示,关于两个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详见公司披露的招股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的第二小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作者: 网站小编

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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