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6日讯 深交所官网近日披露的消息显示,深交所决定终止对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浜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2022年5月30日,京浜光电向深交所提交了《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机构向深交所提交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京浜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京浜光电是一家基于光电薄膜技术研发与应用,集材料开发、膜系设计、镀膜工艺和工艺控制于一体的创新型光电子元器件制造企业。
京浜光电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932.60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原拟募集资金7.1亿元,拟分别用于“年产3.8亿片光学薄膜滤光片建设项目”、“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京浜光电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宋滨、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