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0日讯(记者叶浅 邢楠)近日,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道股份”)回复深交所首轮问询并更新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
此次IPO,华道股份计划募集资金3.2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苯磺酰氯及二苯砜扩产能并延伸开发3-氯丙酰氯和2,4-二(苯磺酰基)苯酚项目、基于生物酶催化的他汀类药物中间体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华道股份应收账款回款占比较高及回款比例较低遭深交所问询,同时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均值,回款慢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此外,华道股份报告期内存在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引问询
华道股份成立于2012年,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和新材料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国内主要的苯磺酰氯、二苯砜、N-丁基苯磺酰胺生产商之一,华道股份旗下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以及新材料领域。
财务数据方面,2019-2021年的报告期内,华道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35亿元、3.46亿元和3.44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3677.17万元、5936.38万元和6380.77万元。
分产品来看,华道股份主要产品苯磺酰氯系列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0.79%、43.94%和67.86%;8-羟基喹啉系列收入占比分别为44.56%、26.06%和5.74%;3-异色满酮收入占比分别为4.65%、30.00%和26.40%。
值得注意的是,华道股份应收账款回款占比较高及回款比例较低遭深交所问询。2019-2021年,华道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06亿元、1.69亿元和1.14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06%、48.90%和33.29%。
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华道股份应收账款余额累计回款比率分别为99.03%、95.80%、74.08%和29.60%。
对此,深交所要求华道股份结合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采购内容、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分析部分客户在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波动较大的合理性,2020年末、2021年上半年应收账款回款比例较低的原因。
报告期内,华道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75次、2.51次和2.43次。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华道股份应收账款在2019年、2020年均低于行业均值的7.85次和7.69次。华道股份称,“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未来公司将通过逐步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增强销售收款管理等方式提高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数据来源:华道股份招股书
由于应收账款回款较慢,华道股份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分别为4571.67万元、-1665.53万元和9273.47万元,与净利润水平存在差异。华道股份表示,“由于近几年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信用账期。另外,公司3-异色满酮在采购时需要预付货款”。
因员工坠落事件两次遭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华道股份报告期内存在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2021年6月,华道股份全资子公司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昊”)建设项目监控系统工程施工人员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2年2月,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向宁夏华昊及周培良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宁夏华昊处以罚款28万元、周培良处以罚款7.15万元。其中,周培良为该项目负责人,且为华道股份董事。上述事件处罚原因为,华道股份存在对施工单位审核不严、将监控系统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的情形,并缺乏相关管控、管理及督促等行为。
除此之外,华道股份还因另一起员工坠落事件遭行政处罚。2020年11月,华道股份因存在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行为被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处罚,处罚文号为“海综罚安字[2020]第36号”。
天眼查显示,该起处罚的事由为,“2020年7月25日上午,华道股份厂区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伤者为南通化学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在罐车顶部操作时不慎坠落。而后,常熟市海虞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起事故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华道股份存在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违法行为”。
数据来源:天眼查
除上述两起员工坠落事件的行政处罚外,华道股份还曾因违法违规行为遭处罚。2019年7月,华道股份存在未根据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行为遭处罚;2019年12月,华道股份因存在1#苯进料卸车罐区,苯有毒气体气体报警器CH-01探头被封闭的情况遭处罚。
对于华道股份IPO进展,中国网财经将保持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