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是迫于舆论压力,关于原油宝巨亏事件,中行终于松口了。24日中行发布的公告称:将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与客户同舟共济,努力维护客户合法利益。
这一回应与之前中行的强势形成鲜明的对比。原油宝穿仓以后, 投资者被告知要补交油价为负的损失,就是说,你花10万买了原油宝的理财,现在本金赔完了,你还要倒欠银行几十万。一般人听到这个逻辑,都感叹活久见。所以,网上对于中行的行为骂声一片。
现在,中行公告中的语气虽有所缓和,但是,隐含的信息对投资者维权未必有利:
1、4月20日是美国原油产品当前结算日。
2、要在法律框架下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
看了几个维权群,很多投资者都以为自己有理,集体起诉胜算很大。其实不然,如果打官司,投资者未必能挽回损失,估计最多把倒欠的钱抹掉。为什么呢?
中行的原油宝是跟踪纽商所的WTI原油交易时间的,4月21日是最后交易日。而在4月21日之前,中行既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力为客户移仓的,这个处理权限只有客户自己有。这次是油价下跌,如果中行提前移仓,可以帮客户规避损失;但是,如果20号晚间油价大涨呢,中行提前移仓给多头投资者造成的潜在损失谁承担?
现在来看,如果当时中行提前移仓,国外空头可能不会将油价做空到-37美元,因为失去了一个狙击的对象。但是,中行依然负有风控不利的责任。估计打官司,法院也很难判。
网上很多网友说,工行、建行同类型的原油产品都提前移仓了,中行为何要等到20号才处理?现成的作业不会抄吗?
这还是没有搞明白原油宝产品的游戏规则:中行和工行的原油宝产品设计是不一样的。
工行的原油宝产品,移仓(或者结算)时间是在WTI最后交易日的一周前,所以工行在14号就撤离了。而中行的原油宝产品是紧密跟踪纽商所的WTI交易时间的,最后交易日是21日,所以中行理论上只有等到21日才能强制帮客户处理,21号之前要想提前处理,必须由客户处理,中行没有权力。
很难简单说工行和中行的原油宝产品优劣。因为期货产品越是临近到期日,价格波动也大,风险也越大, 工行的设计可以帮客户规避最后一周的价格波动风险,但是也失去了价格波动带来的潜在受益。而中行的设计是紧密跟踪WTI交易时间的,更加市场化,风险也更大。
搞明白了原油宝的游戏规则,我们可以更好的理解本次巨额亏损的含义。
首先,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中行,以理财的方式将风险巨大的原油宝产品卖给了客户,却未按照炒原油的手法进行交易,最终被国外的空头割了韭菜。这是中国金融市场游戏规则的失败。
然后,作为散户,以理财的方式买了高风险的原油产品,甚至都没搞明白产品背后的游戏玩法,就想要躺着赚钱,是对自己财富的不负责任。
无论最终的维权结果如何,无论最终巨额亏损谁来承担,中行和客户都是双输的局面。即使中行赢了官司,那也失去了信任。
中行和客户,孰是孰非且不起去管他,经过这件事,更多的应该是引起我们对于金融开放的反思!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开放, 国内的机构投资者真的准备好了吗?我们将要面对的是有几百年交易经验的专业投资者,对于游戏规则,我们真的熟悉吗?
孙子兵法说: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中行睡着觉,就把客户的几百万本金亏完了,然后自己大遭损失,是多算还是少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