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资本市场的雷此起彼伏,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也不管多么有经验有底蕴,都被现实狠狠的毒打了一遍又一遍。上周新发生的中行原油宝翻车事件,以及维秘收购后,反悔还倒打一耙的事情,让人大开眼界。
在经济蒸蒸日上的时候,“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而在经济不景气,市场行情急剧下滑的时候,资本就显得更加的真实:如果仅仅亏一点,咬碎牙往肚子里吞,赔钱走人;如果亏的大大超出承受范围,人们也敢翻脸不认人,只要有避免的一丝可能,什么事都能做出来。
这两个惨痛的故事是这样的。
中行原油宝穿仓翻车
先说结论:中行基本上按合同办事,仅有一处尚不清晰的地方,即“强制平仓条款移仓期间是否豁免”;另外一点,在于协议并未完全地披露穿仓风险。
中行2019年净利润约为2019亿,无论是按照网传的几百亿亏损,还是中行所说的几亿亏损,都几乎是不可承受的。隔壁盈透证券因为此事计提了880万美元的损失,上周股价直接暴跌,从周一44块到周五38块左右。瞧瞧?这么大损失,在没有证监会强行介入的情况下,中行显然不可能像亏几万几十万块一样,做错了也赔付了事。
在赤裸裸的现金亏损面前,是没有多少道义可言的。
事件简单来说,就是4月21日,美国芝商所CME交易的美国原油WTI期货,5月到期的价格跌穿,收盘-37.63/桶,为历史首次。(说到历史首次,我们今年见识的首次和巴菲特也不差不了多少了。)
事发后,很多中行客户发现不仅本金亏光了,还欠了银行一大笔。
问题1: 为什么中行没有像工行、建行一样及时移仓?
很简单,这个产品和及时移仓是两类产品。后者名字一般会有“连续产品”,银行会自行根据条款移仓,如下图工行的产品截图所示(来源:知乎号:机姬);而中行这类为期次合约,本身就是客户需要自己移仓;未移仓的,银行到期日会强行按收盘价结算。这也就是为什么中行最后一笔在芝商所里,交易代码为TAS - Tade at Settlement。
问题2:中行为什么没有强行平仓,哪怕低于20%保证金的平仓线?
根据中行条约和后续解释,首先在移仓日交易时间只到晚上10点就结束了,冻结交易。详见下图第五条。
其次,移仓日也确实按照收盘价结算。尽管移仓日设置在合约到期的最后一天略傻,但中行并没有做错什么。
最后唯一可能的漏洞是,交易时间截止了条款存在,但是低于保证金的强行平仓的条款也会存在。关键在于“强制平仓条款移仓期间是否豁免”?如若不能,则自然银行需要承担这部分责任。按照中行的解释,10点之后无人盯市,似乎暗示着又能够豁免了。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够深度留言交流一下。
问题3: 也是最大的“道德性”问题,为什么那么多风险偏好不合适石油期货的投资者,也能够买入中行原油宝?
其实这是目前市场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中行作为做市者,包装了“原油宝”这么一个产品。哪怕其底层与WTI原油和布伦特原油价格直接挂钩,甚至能够实时,这个产品仍然不是真正的“期货”。
自然,中行也就无需像直接交易期货的券商一样,有那么多买入和限制条款;而仅仅是做个投资者调查问卷,勾选几个问题就OK。
“投资小白”玩原油宝,哈哈。在这点上,中行真的是玩翻车了。
问题4: 中行披露的风险并没有包括穿仓风险。
协议中自然提到了本金全部亏损的风险;但一点都没有提穿仓该如何处理。确实历史首次事件,自然暴露了很多条款漏洞。只是不知道是否能够为投资者挽回欠银行的损失。
维秘被卖后,迟迟难真正达成交易
这件事在新冠疫情期间并不太起眼,但是细品一下也非常有意思。
我们都知道,维秘由于不断亏损,市场需求下滑,导致其母公司L Brand不得不将其卖出。PE公司Sycamore Partners在2月份的时候同意以525百万美元买入55%的股份,变成大股东。
等下,似乎哪里不太对。2月份?岂不是美国疫情马上开始的时候?这未免也太惨了吧。现在来看,疫情之下几乎没有任何一家零售商活得好,大家都在比惨。维秘在全球范围内少说也关了有1-2千家。站在维秘角度,有错吗?疫情这个黑天鹅谁也无法预料到,神仙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啊。看美国Macy‘s一流又濒临破产了。
但站在Sycamore Partners角度,这接盘侠呆的也太委屈了,刚签完协议,收购标的就被摧残的不像人样,市值少说也被来了腰斩。然而就如我们开头所说,在可能的巨额亏损面前,很少有人能够不翻脸的。
就在上周,Sycamore 把维秘告了,希望停止收购协议,理由是维秘违反了协议条款。然而这条款不是“不可抗力因素”,而是一项标准条款,“被收购方需要尽可能按过去正常的经营水准继续经营”。英文原文是, “shall and shall cause its Subsidiaries to conduct the Business in the ordinary course consistent with past practice.”
是不是一脸懵逼?还,还能有这种操作?
是,收购条款里疫情并没有被排在不可抗力因素里。也就是说,只要不是被收购方在卖了后,故意破坏自己的公司留给对方一堆烂摊子,由于市场因素、大环境因素等等导致的变化,是不足以停止收购协议的完成的。
关键是,这家公司又不想接盘,只好“近乎无赖“的把维秘告了,说“维秘全球关了1600多家,解散员工或者给近20%的员工降薪,库存积压太多,4月份连租金都不付了。”
但现在哪一家不是这样的?哪一家又可以真正的“和以前经营状况一样”去运营自己的公司?凭良心说,这个锅维秘真的背的起吗?
但在现金亏损前,不谈良心。
写在最后
2020年,经济环境下滑,确实什么幺蛾子都能发生;给广大投资者上的一堂堂教育课,印象太深刻了。
当经济过热、资本爆炒之时,为了利润无数人愿意铤而走险,命都可以不要;而经济下滑、资本冷却之时,为了避免亏损,无数人也愿意不要面子不要命。
在如此魔幻的世界,我们能不好好保护自己,不好好保护自己的资本吗?在做任何投资前,希望我们所有人能自我拷问一百遍:是否考虑到并且能够承担极端情况,自己是否准备好了退路。
然而,“世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