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左永刚
10月份,A股IPO市场将迎来第十八届发审委,证监会已于日前启动发审委换届工作,并就《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市场对发审委委员数量缩减、委员参加初审会、进一步规范发审会取消的工作流程等最为关注。
第十七届发审委(俗称大发审委)履职以来,证监会在完善发审委工作流程机制和人员管理上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在第十七届发审委的一年工作中,延续了新股发行常态化,新股审核周期大幅缩短,IPO“堰塞湖”逐步消退。截至今年9月底,证监会受理首发及发行存托凭证企业292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仅为230家。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自去年10月份十七届发审委上任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证监会共审核259家企业首发申请,共计140家企业首发通过,首发申请通过率为54.05%。
此次修改,拟调整发审委人员结构。考虑到,固定的委员人数难以适应动态变化的工作需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发审委组织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必要设定一定的弹性调整空间;同时,兼职委员难以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审核工作。征求意见稿将发审委委员从66名降至35名,缩减约47%,但证监会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此次修订拟允许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初审会是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审核企业发行申请的重要环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此次允许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这意味着发审委更早介入深入了解首发企业情况。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可以更好地了解情况、解决疑问。现行办法中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为此,在第十三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委员可以列席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会议。
征求意见稿明确,“出现发审委会议审核情况与表决结果有明显差异或者发审委会议表决结果显失公正情况的,证监会可以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