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ST阳光(SH600220,股价0.96元,市值17.12亿元,以下简称江苏阳光)披露,收到独立董事的催促函。
三名独立董事向公司催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关于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提示。
5月16日早盘,ST阳光“一”字跌停,报0.96元/股,股价已低于1元/股。
独董发催促函
据公告,江苏阳光向控股股东阳光集团购买土地事项中,预付土地转让款,截至2024年4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日,未按承诺完成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因此独董认为,公司应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阳光集团返还已支付款项或尽快督促阳光集团完成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此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澄安)向江阴建禾钢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建禾)购买位于宁夏石嘴山市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事项中,截至2024年4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宁夏澄安已办妥部分产权过户手续,公司应敦促宁夏澄安尽快办理完成全部产权过户手续。
另外,对于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大额欠款事项,应采取果断必要措施收回逾期应收款。
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阳光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独董表示,公司应严肃对待否定意见相关内容,识别会计师强调的内部控制风险,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系列的负面消息反馈到股价上,公司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5月6日—8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2024年5月13日,公司股价报收于1.12元/股。若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会被退市。“公司股票面临退市风险,请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称。
江苏阳光表示,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催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催促函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对上述事项的整改。
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年报显示,2023年江苏阳光实现营业收入17.17亿元,同比减少13.86%,实现归母净利润-1亿元,由盈转亏。
公司表示,纺织主业下滑,销量、收入、盈利均有所下降。热电业务煤炭等原料成本仍处在相对高位震荡,但报告期与上年相比,成本略有下跌,热电业务略有盈利。同时,在谨慎考虑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后,本报告期提高对阳光服饰的应收货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对应增加8860.57万元;向阳光集团提供的对外担保提高预计负债的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对应增加2000万元。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且亏损。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包括:2023年江苏阳光存在大额逾期应收关联方货款且期后仍未收回,以及前述两项购买土地的事项。
当时,公司独立董事表示,同意会计师事务所的否定意见说明,董事会也已识别出会计师强调的内部控制缺陷,并将其包括在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