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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教不改|江苏丰县:一公司屡罚屡犯屡被执行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起步之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旨在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江苏省将今年确定为“源头治理年”,亮出生态环境保护“五大任务”“十项举措”。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起步之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旨在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江苏省将今年确定为“源头治理年”,亮出生态环境保护“五大任务”“十项举措”。


累教不改|江苏丰县:一公司屡罚屡犯屡被执行


典型违法案件被通报

7月29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徐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第一批涉水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批5个案例中徐州建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滔能源)涉嫌利用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环境违法案位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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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报称: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建滔能源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除盐尾水通过景观沟外渗至该公司厂界北侧外坑塘。根据环评数据测算,外渗水量约为3456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了《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除盐尾水外排,建设专用管道引流除盐尾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并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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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检索发现,2021年4月2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建滔能源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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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5日,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对建滔能源违反固废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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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2日,建滔能源违反了《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丰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应给予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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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徐州丰县生态环境局对建滔能源违反大气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罚款3万元。

屡被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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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获悉:2020年4月15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苏0302行审8号显示,申请执行人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3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徐环罚决字[2019]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执行人徐州建滔能源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处罚款肆拾万元整。该决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法院准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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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苏0302行审119号显示,申请执行人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2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徐环罚决字[2019]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执行人徐州建滔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贰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决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法院准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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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6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苏0302行审95号显示,徐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3月8日作出徐环罚决字[2018]1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决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法院准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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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4)丰非诉行审字第00118号显示,申请人丰县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对被申请人作出丰水罚字(2014)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申请人作出三项行政处罚:缴纳水资源费170961元、缴纳滞纳金342元、处以应缴纳水资源费一倍的罚款170961元。被申请人2014年8月27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准予强制执行。

记者发现这四起强制执行案,均是建滔能源面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而被行政执法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焦化企业中非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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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中国江苏网发布的《江苏2018年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公布结果 这些企业“不达标”》新闻中,在独立焦化企业中,建滔能源等6家公司生产的焦炭产品监察结果为“非正常生产”。


记者通过企查查获悉,建滔能源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位于丰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为周泽龙。是政府招商引资重点扶持项目,属煤焦化综合型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焦炭、销售自产产品;焦化副产品、干熄焦的余热发电;蒸汽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粗苯、硫磺、煤焦油、一氧化碳、氢气混合物)(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装卸、搬运、仓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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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企查查平台显示,建滔能源自身风险214条、司法案件107件、法律诉讼221件、敏感信息2条、经营风险48条、关联风险11条。

曾被媒体批“以罚代管”

8月26日,有媒体以《徐州丰县“建滔能源”四年被罚数十次污染问题仍存在 群众质疑:徐州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以罚代管”》为题报道建滔能源环境违法屡罚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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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建滔能源公司作为一家大型炼焦企业,是丰县的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受到当地政府的保护,给丰县带来一定的税收和就业,但更带来长久的污染。建滔能源曾向沙支河偷排污水,而沙支河连通着复新河、沙河,废水不仅污染河水,还污染附近地下水。因为污染问题反复重现,导致群众怨声载道。2016年至今四年多时间(不完全统计),徐州、丰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建滔能源炼焦污染的相同或相近问题处罚30多次。丰县生态环境行政综合执法局局长刘岗对此解释:几年间处罚几十次,很正常,不涉嫌以罚代管,因为都有后手,下责令改正并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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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站小编

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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