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日丨南京证券(601990.SH)公布,2019年10月8日,公司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对公司作出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的纪律处分。
就前述事项,上交所和深交所于近日分别向公司下发正式的纪律处分决定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对融入方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予以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限于新增初始交易)相关权限3个月的纪律处分,即自2019年11月30日(含当日)至2020年2月29日(含当日),不得新增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对融入方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公司作出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的处分,自2019年11月30日起(含当日)至2020年2月29日止(含当日),不得新增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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