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周舜尧
2019年12月1日起,全国各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未来,证照分离还将在自贸区外的地区实施。
日前,国务院公布《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下称《通知》),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随着这项商事制度的改革的全面推进,也将让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变得更加便捷。
各部委纷纷出台实施方案
随着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推进,多个部委分别出台了各自领域内的落实方案。除按要求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任务外,不少部委在制定“实施方案”时还写入了行业特色或者“精简审批”等方面的内容。
11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了《民航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对各自贸区内的民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照审批改为备案、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其中,将对于采取“审批改为备案”改革措施的许可事项,企业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将备案材料报送具体审批部门即可,审批部门不再事先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企业,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于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的许可事项,审批部门通过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等具体措施,切实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同日,证监会印发了《中国证监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的证监会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规定,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
科技部在《自贸区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还明确了办事的环节和时限。规定,自贸区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应优化事中审批服务,压减实验动物许可审批的要件环节,压缩办结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4个工作日。
中国气象局制定的《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多项“精简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的举措。比如,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时,不再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只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各地多举措落实改革措施
12月1日,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办出“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后的第一张港口经营许可证,为相关企业节省了至少3个月时间,展现了极高的办事效率。在此之前,河北省召开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培训会,提出建立全覆盖清单管理制度,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对该省梳理出的地方层面设定的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清单要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对清单之外的事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在相邻的河南省,决定于12月1日起在河南自贸试验区内,对涉企经营的全部526个事项试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进一步压缩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数量、简化审批流程,释放市场活力。河南省于去年1月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首次试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纳入近100项涉企事项。此次“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即在去年改革基础上,将事项扩大到526项,涵盖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事实上,不少地方早已提前在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试点。湖北省2018年4月4日即办结了全省首个“证照分离”告知承诺事项,当天,武汉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代表在襄阳自贸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领取到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襄阳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屈臣氏办理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属于“证照分离”改革中的告知承诺。改革前,政府部门需要完成收件、审核、现场踏勘、审批等程序后才能发证,至少需要20天,改革后,申请人只需签订一份告知承诺书,承诺事后补齐相关资料,即可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之后工作人员再到现场进行踏勘。
“证照分离”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这两项资质分开,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破解企业“办证难”的问题。因此,不少地方出台的“实施方案”不限于在自贸区推行,还提出了计划在自贸区外复制推广的计划。
江苏省印发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中,规定实施范围除江苏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7平方公里外,还确定了扩大试点地区范围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及全省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时规定,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待按程序征询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再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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