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日丨昌兴国际(00803.HK)公布,于2019年11月28日,应公司要求,公司百慕达律师Messrs. Conyers Dill & Pearman Limited向百慕达最高法院提交及存档清盘呈请,连同有关委任宏杰亚洲有限公司之何文杰及江诗敏与百慕达Ernst & Young的Roy Bailey为公司的联席及各别临时清盘人(统称为"联席临时清盘人")的申请,藉此以"非强制"方式进行重组。
联席临时清盘人申请已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十时正(百慕达时间)在百慕达法院进行聆讯。百慕达法院应公司提出联席临时清盘人申请颁令,且委任联席临时清盘人即时生效。百慕达法院授予联席临时清盘人的权力包括(其中包括)(1)审阅公司财务状况;(2)监控、谘询、监察及联络现任董事会及公司之债权人及股东,以厘定公司落实重组及╱或再融资的最佳方式;(3)如认为有必要且符合公司之债权人及股东利益,在适当情况下向任何其他法院寻求协助或认可;及(4)如公司认为适当,则根据1981年公司法第99条的条文与公司共同起草公司与其债权人及╱或股东之间的安排方案,以落实及╱或促成本公司重组及╱或再融资,以及向百慕达法院寻求就建议及实施有关方案所需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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